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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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做好2008年夏季普通高等学校转学手续办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w88优德最新版本下载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628号)精神,现将审核2008年夏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材料的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系统提交的学生。 二、审核材料 (一)转出学校同意学生转出的正式文件; (二)转出学生各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印章); (三)转出学生各学年交费票据原件; (四)当年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籍管理印章,不能缩印);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审核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2008年8月13至8月31日。 审核地点:投资大厦(郑州市农业路41号)715房间。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普通高校学籍管理部门要对学生转学申请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的时间、条件和程序,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所有转学材料的报送及办理统一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代办。对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学生真实情况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经审核同意转学的学生,同时要通过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转学学生学籍电子信息的变更。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