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按照生源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2)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分数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总计划为止。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男女生比例:不限制。
(4)河南省各专业文理兼收。
(5)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医学类各专业不予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