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
作者: 时间:2024-08-26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充分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河南省教育厅w88优德最新版本下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w88优德最新版本下载: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在原录取专业学习,但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学生处、纪检监察室、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学生转专业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与条件
第四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循规则与程序,统一标准、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第五条 申请转专业的具体原则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坚持“转出无限制、转入有标准”的原则,主要集中在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中进行。
(二)提前批次录取专业学生与高职高专批次录取专业学生之间,可以申请互转,但申请转入国控专业的,须留级一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须经合作方同意,方可在同类别招生专业之间转专业。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不受生源类别和转专业时间限制申请转专业。
(四)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五)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六)其他因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由学校研究批准。
第六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一年级在籍学生;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三)学生对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四)未办理过转专业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未进行学籍注册的;
(二)跨专业大类;
(三)凡因学校专业建设需要,在当年招生简章中明确约定不准转专业的;
(四)受到违纪处分及应予以退学的;
(五)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六)在校期间必修课缺考或不及格的学生;
(七)已办理转过专业的。
第三章 转入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宏观调控转专业总计划数。教学资源相对紧张或毕业生就业率相对较低的专业,应适当控制转入人数;每年各专业转入计划,须报经学校批准后公示,以当年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第九条 在上述第二章第五条中的第(三)(四)(五)(六)类转专业学生,不计入当年转入计划。
第四章 转专业办法
第十条 转专业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良好学风形成,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和二年级学 生留级转专业均以综合成绩排名为标准。各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转入计划用完为止。具体办法如下:
(一)一年级转专业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折合百分制)×60%+转专业考试成绩×40%;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含补考成绩)均为百分制。
(二)二年级转专业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学生第一、二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之和(折合百分制)×60%+转专业考试成绩×40%;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含补考成绩)均为百分制。
第五章 转专业办理程序
第十一条 转专业时间
(一)转入非国控专业:于一年级第二学期初进行。
(二)转入国控专业:于二年级第一学期初进行。
学生转专业工作按照上述情况分两批进行,具体时间均以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 工作程序
学生转专业工作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如下:
(一)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级学生转专业信息汇总表》,提交学生处。
(二)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并提供转专业学生考试成绩。
(三)学生处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和申请转专业学生综合考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经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学校审批通过后,各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班级调整工作。
(六)教务处负责对已审批转专业学生有关转入专业课程的认定、考核及教学工作安排。各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专业教育及课程修读指导工作,帮助其补修相关课程。
(七)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督,切实保障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第六章 其他管理事项
第十三条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对转入专业的有关课程须通过学校对应课程的考核。
第十四条 凡转专业学生必须经学校研究通过后,方能到转入专业学习,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收未经学校批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第十五条 二年级学生确因特殊情况转入非国控专业的,其转专业审批程序同一年级学生,且需留级一年;留级进入转入专业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方能按转入专业办理毕业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同时废止。学校其他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