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增进学生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激发学生探秘校园美好的热情,迎接“3.25善爱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的到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举办第二届校园心理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生向阳,爱在春天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以“心生向阳,爱在春天”为主题创作,用镜头探访校园的美丽,抒发新时代大学生对校园和生活的热爱。
四、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须为原创,不可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自负。
2.参赛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视觉突出、内容生动、摄影语言丰富、图像品质优异,单幅、组照(限4-6幅)均可。
3.每人参赛作品不得超过3件。作品采用JPG格式,每幅作品像素不得小于200万,数据量不大于16M;组照不超过2组(每组4—6幅),并用一段文字(限100字以内)对作品加以解读。
4.作品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可进行一定程度的后期处理,包括对影调、对比度等进行适度的后期调整。但不得将原始影像内的元素进行增减、合成等操作。
五、作品提交
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微信小程序,按照要求上传图片与作者信息。作品提交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7日。
六、作品宣传
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保护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参赛作品,其他组织未经主办方和摄影师允许不可私自使用本次参赛作品。凡参赛者均视为认同本条款内容。作品将择优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板面等方式展示。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