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基层团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和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结合w88优德最新版本下载: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上半年推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优类别及范围
(一)推荐类别
1.推荐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2.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二)推荐范围
1.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18-28周岁,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自愿申请入党,且已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的2022级在校学生。
2.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在校学生。重点推荐日常表现良好,在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各类团学活动中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荐条件
符合《共青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和《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青字〔2022〕4号)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推优比例、有效期及程序
(一)推优比例
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比例为1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推荐党的发展对象,各学院团总支按照“从严、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推荐,严格把握推荐标准,注重考察日常一贯表现、重要活动、关键时刻表现以及师生认可度。
(二)推优有效期
推优入党有效期为2年(即:在有效期内须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党的发展对象),有效期内不再重复推荐。
四、材料填写说明
1.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团支部”须填写全称,注明上级团组织名称,如:××××团总支××××团支部;“团员编号”要与“智慧团建”系统信息一致。“推优大会情况”、“支委会考察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如实填写,要注明是否同意推荐;“公示情况”“团总支考察意见”由学院团总支填写、盖章;“党总支考察意见”由所在学院党总支负责人签注意见并盖章。
2.在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中,除与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有关项目填写要求一致外,“支委会考察意见”中应填写推荐对象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及其他突出表现情况。校团委审核通过后签注意见并加盖校团委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要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好推优入党的组织和审核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把好推荐质量关、纪律关、程序关,真正把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
(二)推优入党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组织实施,于4月14日中午12:00点前完成推优材料报送。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须报送《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一式两份、《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推优”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以上材料纸质版须经学院党、团组织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校团委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2.推荐党的发展对象须报送《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员发展对象登记表》一式两份、《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推优”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以上材料纸质版须经学院党、团组织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校团委办公室,全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3.各基层团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团中央和学校推优入党有关规定开展推荐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校团委将尽快组织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团员“推优入党”名额分配表
附件2: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推优”登记表、汇总表
共青团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序号 |
单位 |
参评团员人数 |
推优入党名额 |
1 |
护理学院 |
696 |
104 |
2 |
口腔医学院 |
650 |
98 |
3 |
临床医学院 |
498 |
75 |
4 |
医学技术学院 |
607 |
91 |
5 |
药学院 |
164 |
25 |
6 |
合计 |
2615 |
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