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持续贯彻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商丘市科技局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级科技攻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申报的科技攻关项目,经专家评审论证后,采取指导性立项,不安排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商丘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择优限额推荐,每个单位申报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四)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除外),不得申请新的项目;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五)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立项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内容电子版,打印纸质版并附佐证材料,连同电子版于6月14日前报送至1号楼56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