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校级研究项目的管理,推动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提高教师科研水平,根据《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研究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校科字〔200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范围为2009年、2010年立项,完成日期在2011年9月底前的校级研究项目。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立项项目的结项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学校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1.《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研究项目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1)一式6份。
2.《立项申请书》2份。
3.成果主件(研究报告)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稿。
4.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等)复印件2份。
5.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被采纳的证明文件、推广应用的证明)2份。
6.2011年申请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1份,并报送电子稿。
结项申请者须将上述材料装入档案袋内(2-5项装订成册),并将结项报告书的封面贴在档案袋上。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促本单位立项者如期完成。因故不能按期结项的,应把经所在单位批准的项目延期报告一并报学校科研处。
报送时间:2011年9月19日--9月20日
联系电话:0370—3251978
电子邮箱:sqyzkyc@163.com
附件:
1.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研究项目结题、鉴定申请书
2.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研究项目延期报告申请书
3.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申请结项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