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掌握教学信息,客观分析教学实效,改进与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总结教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本学期从第15周至第17周(6月1日至6月18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以系、部自查为主。
2.教务处负责督导组抽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系、部及教研室教学检查内容
1.本专业各项教学文件的执行和总结归档情况: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执行及完善;学生实习工作;毕业论文工作;各系、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听课情况等。
2.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情况: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3.考试相关情况:出卷、阅卷,考风、考纪教育等。
4.下学期课程准备情况:包括开课师资、教室场地确定、排课情况等。
5.教研室工作情况:包括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青年教师培养、教研工作、教研室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等。
(二)教师教学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运行基本情况:包括教学进度执行、教学内容完成、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考核、学生成绩评定等。
2.任课教师教学文件的完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案、点名册等。
3.实践性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验开出率、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验记录等。
三、检查要求
1.期末教学检查是一项常规教学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监测环节,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围绕教学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完备的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突出检查重点,确保检查效果。
2.本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应进行全面总结并检查结果于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