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 总结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学校决定在第14周至第16周(5月25日至6月15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以系、部自查为主。
2.教务处负责督导、抽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系、部及教研室教学检查内容
1.各系部的教学文件执行和整理归档情况 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执行及完善情况;学生实习工作安排;各系、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听课情况等。
2.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情况 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3.教研室工作情况 包括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青年教师培养、教研工作、教研室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等。
4.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考试准备工作 出卷、阅卷,考风、考纪教育等。
6.下学期教学准备 包括开课师资、教室场地确定、排课情况等。
(二)教师教学检查内容
1. 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质量 包括教学进度执行、教学内容完成、考试考核、学生成绩评定等。
2.任课教师教学文件的完备情况 包括教学大纲、教案、点名册等。
3.实践性教学开展情况 包括实验开出率、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验记录等。
三、检查要求
1.期末教学检查是一项常规教学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监测环节,各系、部要严格教学纪律、严格教学规范,确保教学管理不放松,做好各项教学保障和服务工作,保证期末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2.本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系、部将检查总结和教师自查表以纸质形式于6月16日前报教务处(电子档发送至owen0521@126.com)。
教务处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