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1〕18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对2012年以前(含2012年)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及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项目检查与结项验收。请项目所在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检查或结项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检查需提供的材料及项目名单
(一)依据各级质量工程建设任务书要求提交相关年度的总结报告或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并提供佐证材料1份);
(二)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附件1)。
二、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需提供的材料及项目名单
(一)提交材料:
1.《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
2.项目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式3份;
3.项目工作总结、佐证材料等1份。
(二)校级教改项目名单(附件2)
三、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申请检查和结项的材料,经各单位集中审核后,于2013年4月19日前,报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张体华 陈雨娜
电 话:3778106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五日
附件:
1.各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2.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级教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