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1.什么是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资助对象有哪

些?

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经历了哪些完善过

程?

1)从 2009 年起,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翌年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6000 元。

2)从 2011 年秋季学期起,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复学后实行学费减免。

3)从 2013 年起,将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生、高校新生纳入到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的范畴。其中往届毕业生的资助政策同应届毕业生一致;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4)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资助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12000 元。其中,退役复学的学费减免标准,从 2014 年秋季学期按新标准执行,之前学期按原标准执行。

5)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6)自 2019 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7)从 2021 年秋季学期起,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只能按学年进行申请。

8)从 2021 年秋季学期起,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申请学费减免。

4.哪些学生不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资助标准是什

么?

高校学生服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

6.如何计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

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金额?

1)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或代偿。

2)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

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7.获得学费补偿的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如有国家助学贷

款,补偿资金如何使用?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8.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能否继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不能。

9.高校学生在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时,身份如何界定?

对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学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或本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或硕士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伍资助,以高职阶段学习时间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10.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流程是什么?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1.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的流程是什么?

1)退役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

2)学生将《申请表Ⅱ》交至入伍所地县级征兵办,审核盖章后,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Ⅱ》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Ⅱ》上加盖公章。

4)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的《申请表Ⅱ》原件和《退役证》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1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除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

偿及学费减免外,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优待安置,入伍后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退役后复学, 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等资助,参加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调整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等,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高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

13.对服义务兵役被退兵的学生如何处理?

1)因个人原因退兵。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高校应取消其受助资格。被部队退回或除名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收回。

2)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学生,仍具备受助资格。其他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高校所在地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