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队员管理制度
作者:刘文峰 时间:2021-04-01 点击数:
巡逻队员管理制度
巡逻队员在保卫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队员职责:
第一条 坚持24小时巡逻护校制度。
第二条 必须统一着装,保持警容严整。做到文明巡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三条 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和不请假旷工,不准擅自做与巡逻无关的事项。 第四条 确保巡逻制度的落实,增加巡逻密度。做到心勤、眼勤、腿勤。不放过任何嫌疑之机,确保校园秩序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第五条 坚持定期巡查流动人口的临时住地,对当天内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第六条 善于分析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活动特点,应经常随时随地的变换巡逻路线和蹲守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 值勤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要奋力捕捉,直至捉拿归案。发现事故要奋力抢救,发现闹事苗头要进行劝解说服和制止,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并及时报告。
第八条 随时接受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对门卫值班及学生宿舍门卫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 认真填写值班日记,记录班内执勤情况和对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和意见。
第十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后再进行交接班,对遗留问题做到交清接明,分清责任。
第十一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和应急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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