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制度
作者:刘文峰 时间:2021-04-01 点击数:
门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条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举止端正、礼貌待人,保持警容严整,做到文明值勤。
第三条 严格值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睡岗、不离岗、不看书看报,不擅自做与值勤无关的事项。
第四条 执勤中坚持凭证件出入校门制度,严格检查出入人员的证件,严控外来人员随意出入校门,未经许可不准进入校内。
第五条 严格坚持会客登记制度。对外来联系工作及探亲访友者,态度要热情,实行登记制度。
第六条 凡携带公共物品出校门者,须验证有关单位签发的持物出门证明,属私人财物,经验证本人证件后,予以放行。
第七条 对冒充本校人员进入校内的,应扣留证件,视情节处理。
第八条 对于侵入学校盗窃、聚众斗殴、流氓滋事,危害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其它严重破坏学校秩序的不法分子,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并及时报告。
第九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无正式交接手续的,当班者不准擅自下岗。遇有急件或紧急事项,要及时妥善处理好后方可下岗。
第十条 负责保持值班室周围的整洁。每天早上要彻底清扫卫生,平时随时清扫。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学校其他有关规定。